转发:泗洪县人民政府印发泗洪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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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发〔2009〕46号
泗 洪 县 人 民 政 府
印发泗洪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
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泗洪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十九日
泗洪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
师资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为迅速改变我县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适应、学科结构不合理、学段结构不均衡、教师整体素质不太高等诸多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年龄结构。到2012年,全县教师队伍,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平均下降3-5岁,年龄两极分化现象得以改善,中青年教师成为教师队伍主体和中坚力量。
——学历层次。到2012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具备高一层次及以上学历的分别达到75%、95%、75%、8%,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0%以上。
——学科结构。到2012年,通过部分学科教师转岗培训和加大对紧缺型学科教师的选聘、招录力度,配足配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紧缺型学科专业教师,加快农村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步伐。
——学段结构。到2012年,基本解决农村小学“超编缺人”、中学结构性缺编的现象,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相互流动机制,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合理利用教育人力资源。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全员聘用制、竞争上岗制、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制、绩效工资制等一系列制度,在核定各校人员编制、确保满足教学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对学校富余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内部转岗、培训待岗、提前退岗、分流离岗等措施,充分盘活人力资源。
1、竞争上岗。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8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泗洪县中小学校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在全县中小学建立“校长缺位竞争、中层教干优位竞争、教职工全员聘用”的激励机制。采取“因事设岗、按岗聘任、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将学校的岗位分为职员、教师、教辅、工勤四个岗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数实行竞争上岗。
2、内部转岗。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额的矛盾,采取“内部转岗”方式进行分流:一是对部分学科相对富余的教师,通过参加省、市、县各级培训班,进行转岗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从事紧缺型学科的教学。对在学科之间转岗任教的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式不变;二是对部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转聘到教辅、工勤岗位;三是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实际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转聘到教辅、工勤岗位。后两类人员转岗后,根据新的工作岗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培训待岗。对以下教师采取“培训待岗”方式进行分流:一是距法定退休时间超过五年的学历不达标的教师;二是教学水平差,教育教学方式落后的教师;三是全员聘用中落聘的教师。培训由县教育部门集中组织,按照学科分批分期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参与学校全员聘用。当年培训期间,待岗教师只享受所在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一半。培训经考试不合格、需继续参加培训的,第二年只享受所在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四分之一,第三年取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第四年由县教育部门会同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分流出教育系统。待岗教师在培训期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提前退岗。对年龄偏大的教师(女52周岁以上、男57周岁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部门审批,报县人事部门备案,实行提前退岗。提前退岗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所在单位的平均数,待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5、分流离岗。对相关学科富余人员愿意离岗的,可根据本人申请,经县教育部门审批,报县人事部门备案后,保留公办教师身份性质和人事关系,参加正常的调资、晋级,工资、福利等停发,个人全额承担应缴纳的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离岗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可申请回原单位或申请继续离岗;也可以经县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直接分流出教育系统。
(二)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达标工程”,开展“五项行动计划”,推动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快速提升。
1、实施“双魅力”师德教风建设行动计划。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师德师风,形成“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风尚,提高全体教师的师德水平、人文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构建一支兼具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的教师队伍。
2、实施“五个一”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鼓励教师读一本教育名著,研究一个有价值的项目或课题,开一节新课改达标课(示范课、研究课),撰写一篇有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典型案例、教学反思),制作一份有效的多媒体课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3、实施创建“教师发展达标校”行动计划。以师德教风、师能基础、专业水平、骨干教师培养和“五个一”为基本指标,鼓励学校开展达标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4、实施“名优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较强创新能力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形成核心品牌教师群体,促进其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其他教师专业化成长。
5、实施“优秀校长队伍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公推公选、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教干推荐到校长岗位上。同时,校长采取任期制,任期一般为四年。任职期满,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重新聘任。
(三)进一步营造教师队伍建设良好环境。教师队伍是教育事业的宝贵财富,是教育发展的核心因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认真制定规划,进一步完善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2、加大资金投入。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师继续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教研科研活动、名师工作室建设等。鼓励在职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参加学历教育,农村中小学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不低于核定工资的1.5%安排培训经费。对享受政府津贴的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和名校长,除按市有关规定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800元津贴外,县政府另外每月分别补助500元、400元;对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每月补助500元。县教育部门要与部分高校联合举办学历提升班,为教师参加学历教育提供支持。对一线教师取得教育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除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外,在洪任教期间,每年奖励3000元,连续奖励三年;对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在学历提升班进修后取得基础学科本科学历,或取得基础学科第二本科学历并从事有效教学活动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均一次性奖励1000元。以上补助和奖励均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实行。
3、营造社会氛围。进一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充分尊重和积极鼓励广大教师的劳动创造,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共同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题词:教育 教师 队伍建设△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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